2020年8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推进基于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更新改造,以“新城建”对接“新基建”,引领城市转型发展。
城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引擎,也是扩大内需的主战场,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决策部署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将充分释放我国城市发展的巨大潜力,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
为深入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新城建工作的指示精神,《中国建设报》将推出“新城建”系列报道,以新城建试点城市为载体,从理论和实践等层面充分展现新城建工作进展成效,为行业内提供借鉴与参考。
2019年12月,武汉市被选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智慧汽车基础设施和机制建设试点。依托国家智能网联汽车(武汉)测试示范区二期项目建设,武汉市重点开展了道路智能化改造、交通出行平台建设和智慧汽车场景应用等建设。
在2016年1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就与湖北省签署“基于宽带移动互联网的智能汽车与智慧交通应用示范区”共建框架协议,武汉成为中部第一个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区。2019 年智能网联汽车(武汉)测试示范区一期项目完成道路智能化改造28公里,并编制完成了《智能网联汽车开发测试道路智能化改造技术规范》,建立支撑智慧汽车、智能交通发展的智慧化基础设施。2020年二期项目完成78公里,共完成道路智能化改造106公里。三是推动5G网络设施建设。试点区域共完成260个5G基站建设。
为推动试点工作,武汉建立了“四跨+四统一”的车联网系统,在武汉示范区车联网系统建设中,选用了多家供应商的通信模组与设备,兼容移动和电信运营商网络,实现了芯片模组、设备、整车以及网络运营商的“四跨”。同时采用统一的CA认证平台、高精度地图、高精度定位以及V2X Server平台,在“四跨”的基础上实现了“四统一”。还开发部署了统一的城市操作系统平台,管理全域智能基础设施,实现了开发区道路、车辆、城市建筑等实时数据的接入、汇聚和融合,支持智能网联汽车、智慧交通、智能公交等相关应用。
武汉还建立多个应用示范场景,规划了六大类应用,包含15个具体应用场景,涵盖了公交、环卫、园区、出租等自动驾驶示范应用,涉及自动驾驶车辆41辆和参与车路协同应用的武汉开发区区内公交车236辆、武汉市社会车辆10000辆。
2021年5月,武汉入选第一批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试点城市,在城市智慧汽车基础设施和机制建设阶段性试点成果基础上,武汉将推动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围绕推进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新型网络设施、建设车城融合服务平台、开展自动驾驶示范应用、探索制定有关标准规范等五大任务展开,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武汉将建设1个核心基础平台(智慧城市基础平台)和2个应用平台(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和城市智能化安全管理平台),开展加快推进城市基础网络设施建设和智能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与改造2项基本工作,建设智能化道路基础设施、智能网联汽车应用建设、建设全域停车信息服务与AVP应用示范、建设安全便捷的新型智慧社区示范、基于数字孪生的城市规划应用等5大示范应用。
武汉为推进项目建设专门成立了咨询委员会,邀请26位国内顶尖院士专家担任专家委员,覆盖的专业包括信息通信、卫星导航、汽车、交通、人工智能等领域,为新技术路线和发展方向提供咨询建议。
为支撑可持续创新,武汉还整合产业资源,由4位院士领衔,成立了1个院士工作站和16个联合创新实验室,开展相关课题研究、技术攻关和标准制定,包括车路协同体系的通讯标准、车路协同L4级低速物流标准、自动驾驶级高精度地图标准、智能网联基础设施建设标准、车路协同应用层数据交换标准等,“年内将发布一系列科研成果,其中部分科研成果有望成为行业技术标准,甚至成为国家标准”。
目前武汉经开区基于车路协同搭建了“开放、包容、共享”的车城网平台,建成160平方公里的高精度城市三维空间模型,完成了106公里道路的智能化改造并向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汽车开放,安装了1800个路侧智能设备,全面覆盖5G信号、高精度地图、北斗高精度定位网等相关智能基础设施,具备L4及以上等级的自动驾驶测试运行条件。
在智慧出行方面,武汉经开区现有263辆智能公交、5辆ADAS公交、53辆东风领航的自动驾驶汽车、41辆景区自动驾驶汽车实时运行。物流配送方面,在江汉大学、汉南港港区有无人物流车在运营。市民只需通过手机App网上预约,即可体验乘坐自动驾驶出租车。下一步,武汉将在一万辆社会车辆加装智能网联终端,扩大智能网联汽车测试范围,不断推动智能网联汽车向纵深发展。
声明:此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数字菁英网:www.cdlf.org.cn,邮箱:feedback@dtgov.com.cn)
1、凡本网注明“来源:数字菁英、数字菁英网、智能体Pro、金英、李正、GovCDO或数据发展大讲堂”及标有原创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数字菁英(数字菁英网)。未经允许禁止转载、摘编及镜像,违者必究。对于经过授权可以转载我方内容的单位,也必须保持转载文章、图像、音视频的完整性,并完整标注作者信息和本站来源。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数字菁英、数字菁英网、智能体Pro、金英、李正、GovCDO或数据发展大讲堂)”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serv@digitalelite.cn)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