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工业和信息化人才岗位能力评价通则》,工业和信息化人才工程实践能力证明材料包含以下:
根据国家标准GB/T22900-2009《科学技术研究项目评价通则》制定的技术类模板进行分类,将工程实践能力证明材料分为主交付物和副交付物。
主交付物包含软件与硬件,硬件是指所有硬科技(物质态)成果,软件是指所有软件(非物质态)成果。
副交付物包含标准、专利与论著。标准可分为技术标准、管理标准,专利可分为发明、外观及实用型专利,论著可分为论文、教材、实验、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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